本标准适用于硅藻土隔热制品,硅藻土隔热制品主要用作隔热层。
1 分类、形状及尺寸
1.1 制品按体积密度分为GG—0.7a、GG—0.7b、GG—0.6、GG—0.5a、GG—0.5b、GG—0.4六种牌号。
1.2 制品的形状尺寸应符合GB 2992—82 《通用耐火砖形状尺寸》和表1的规定,也可按需方图纸制造。
1.3砖的分型
1.3.1 标型
TZ-3标型(230mmX114mmX65mm)
1.3.2 普型、异型、特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并体积在规定范围内,即分别为普型、异型、特型。
1.3.2.1 普型
不多于四个量尺,外形尺寸比例不大于1:4,不带凹角(包括圆弧状凹角,下同)、沟槽、圆弧和孔眼,体积在1400~2000cm³。
1.3.2.2 异型
外形尺寸比例不大于1:5,不多于一个沟槽,不带凹角和孔眼,弧状块最大弦不大于150mm,体积在1400~2500cm³。
1.3.2.3 特型
外形尺寸比例不大于1:6,不多于两个沟槽,一个凹角,一个孔眼,弧状块最大弦长不大于160mm,体积在1400~3000cm³。
1.3.3尺寸大于300mm,体积小于1400cm³和大于3000cm³,或超出特型条件的制品,其技术条件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2 技术要求
2.1 制品的物理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2.2 制品的导热系数由供方定期按平板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检验,并在质量证书中注明,仅供参考。
2.3制品的尺寸允许偏差及外形应符合表3的规定。
2 试验方法
3.1 体积密度的检验按GB 2998—82《定型隔热耐火制品体积密度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3.2 常温耐压强度的检验按 GB 3997.2—83《定形隔热耐火制品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3.3 重烧线变化的检验按GB 3997.1—83 《定形隔热耐火制品重烧线变化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3.4 制品的外形及尺寸的检查按 YB 845—75 《耐火制品外形、尺寸、断面的检查方法》的规定进行。制品的缺角、缺棱的检查按2.4条的规定进行。
3 检验规则
4.1 编批
制品经检选后编批,每批数量不大于20m³。
4.2 取样
按照每批垛数、排数和外观的实际情况取样,务求间隔均匀,照顾全面。尺寸、外形的检查每批取10块砖。经尺寸和外形检查合格后取物理检验试样,试样数量按表5的规定。
4.3 验收
4.3.1 外形和尺寸的检查,试块中允许有一块不合格,如超过一块时,允许翻垛重选,复验一次有不合格项目时,则可从同一批制品中再任意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即使有一项不合格,则整批作为不合格。
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5.1 标 志
A 厂名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产品规格和重量
5.2 包装 制品用箱或托盘包装、捆紧,防止松动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