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磨耐火可塑料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循环流化床锅炉用耐磨耐火可塑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使用于本标准。
GB/T6900 粘土、高铝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15545—1995 不定型耐火材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17617—1998 耐火原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 取样
GB/T15545 耐火材料和常温耐磨性试验方法
YB/T2206.2—1998 耐火浇注料抗热震性试验方法(水急冷法)
YB/T5116—1993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试样制备方法
YB/T5117—1993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线变化率试验方法
YB/T5118—1993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强度试验方法
YB/T5119—1993 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可塑值数试验方法
YB/T5200—1993 致密耐火浇注料显气孔率和体积密度试验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耐磨耐火可塑料是指以刚玉、莫来石和碳化硅等高级耐火材料为主要原料,在使用温度下耐磨性能优良的特种耐火可塑料。
4 分类
耐磨耐火可塑料按材质分为刚玉—莫来石质耐磨耐火可塑料料(GMS-65、GMS-75、GMS-85)、碳化硅质耐磨耐火可塑料(TS-60和TS-70)两类五大牌号。G、M、T、S分别为刚、莫、碳、塑的汉语拼音首字母,字母后的数字代表各牌号材料的主成分的百分含量。
5 技术要求
耐磨耐火可塑料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 的规定。如有特殊需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试验方法
6.1 耐磨耐火可塑料的试样按 YB/T5116 —1993 进行
6.2 AL2O3 的测定按 GB/T 6900进行。
6.3 SiC 的测定按 GB/T 16555.1—1996 进行。
6.4 体积密度的检验按YB/T 5200—1993 进行。
6.5 常温耐压强度的检验按 YB/T5118—1993进行。
6.6 常温磨损量的检验按 GB/T 18301—2001 进行。
6.7 可塑性指数的检验按 YB/T 5119—1993进行。
7 质量评定程序
7.1 组批
产品同一牌号组批,每批不超过50t。原料变更时应另行组批。
7.2 抽样及合格判定规则
7.2.1耐磨耐火可塑料的抽样按 GB/T 17617 — 1998 进行。
7.2.2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再抽取双倍试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的平均值应符合
表1的规定,且单值允许偏差符合表2的规定,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品。
7.2.3 常温耐压强度、常温磨损量、可塑性指数为验收时的检验项目。
7.3 合格评定形式
合格评定可采用供货方声明、使用方认定或由第三方认证的形式进行。
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8.1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应符合GB/T15545—1995的规定。
8.2 可将液体结合剂用塑料桶封装发货。
8.3 产品发出时供方应提供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应载明供方名称、需方名称、生产日期、合同号、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批号、检验批号、发货批号及理化指标。